跳到主要內容
凡圖 Vanture

24.9°N · 121.3°E法律文件 · Terms

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:2026-08-26

本條款說明凡圖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62073421,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提供系統建置、AI 導入與維運服務時,雙方的權利義務。與客戶另行簽署之《服務合約書》具同等效力;如兩者有出入,以雙方簽署之合約為準。

01適用範圍與契約關係

本條款適用於本公司提供之所有系統建置、網站建置、企業 AI 導入、地端 AI 建置、知識庫建置與系統維運服務。客戶確認報價並支付訂金,即視為同意本條款。針對個別專案,雙方將另行簽署《服務合約書》載明功能清單、金額與交期;該合約為本條款之補充,於衝突時優先適用。

02服務內容以確認清單為準

每一個專案在開工前,雙方會共同確認一份「功能與規格清單」。本公司依該清單交付,該清單即為驗收的唯一依據。清單以外的想法我們很歡迎,但會視為新的項目另行評估、報價與排程——這是「固定範圍、固定價、固定交期」得以成立的前提。

03報價、付款與發票

本公司所有服務均以新台幣(TWD)報價。網站公開之金額為起跳價,實際金額依確認清單另行報價。付款方式為 50% 訂金、50% 驗收後支付。本公司依法開立統一發票。逾期付款者,得依民法第 203 條計收遲延利息。

04本公司收款範圍之釐清

本公司不經手客戶系統之終端交易金流,亦不從客戶的每一筆交易中抽成——這是本公司對客戶的一貫立場。本公司向客戶收取的,僅為本公司自身之服務費用(建置費、AI 導入費、系統維運費、內容更新費)。兩者為不同性質,特此釐清。

05付款方式與卡片資料之處理

本公司接受金融機構匯款與信用卡付款。信用卡付款採付款連結方式:本公司產生付款連結後提供予客戶,客戶於收單機構之加密頁面自行輸入卡片資料並完成 3D 驗證。本公司不經手、不抄錄、不儲存客戶之完整卡號、有效期限或背面末三碼,亦不以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即時通訊軟體或紙本方式蒐集卡片資料;客戶亦請勿以上述方式提供。信用卡交易之對帳單顯示名稱為本公司名稱。退款一律退回原刷卡之卡號。

06交付與驗收

本公司於合約載明之交期內交付可操作之版本。交付後起算 30 天驗收期,凡確認清單內之功能未達成或有瑕疵者,本公司免費修正至符合為止,不限次數。驗收期屆滿而客戶未提出書面異議者,視為驗收通過。

07交期承諾與逾期處理

交期是承諾,不是估計。若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未於約定交期交付可操作版本,客戶得解除契約並要求訂金全額退還。因客戶未依約提供資料、素材、帳號權限或未即時確認而導致之延誤,不計入交期。

08智慧財產權歸屬

客戶付清全部款項後,該專案之客製化程式碼、設計稿與資料歸客戶所有。本公司保留其自有之通用元件、框架、開發工具與既有函式庫之權利,並得將其重複運用於其他專案;此類重複運用不包含客戶之任何資料、商標或客製內容。

09客戶資料與保密

系統內的資料屬於客戶,客戶得隨時匯出。本公司對於因執行業務而知悉之客戶營業資訊負保密義務。本公司不將客戶資料用於訓練對外公開之 AI 模型,亦不轉售或二次利用。個人資料之處理另見隱私權政策。

10系統維運服務

系統維運費涵蓋主機代管、網域維持、資料庫、每日備份、監控與安全更新,與建置費分開計算,不重複收取。維運費不包含功能新增或方案內容變更,該等需求屬加值項目,另行報價並經客戶同意後始進行。維運可月繳或年繳。

11AI 服務之能力邊界

本公司對 AI 服務之能力邊界採公開揭露立場:可直接交付者、需保留人工確認關卡者、以及本公司不承接者,均載明於服務頁面。本公司不提供疾病診斷,不保證通過任何稽核或取得任何認證,亦不建置涉及金錢、健康或法規之完全無人工確認的自動決策流程。

12責任限制

本公司就單一專案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,以客戶就該專案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費用總額為上限。本公司不負責間接損害、營業損失或資料損失(但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者,不在此限)。因第三方服務中斷、天災、網路攻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影響,不可歸責於本公司。

13契約終止

雙方均得於他方重大違約且經書面催告 14 日內未改正時終止契約。契約終止時之費用結算與退費,依退費與取消政策辦理。終止不影響已發生之權利義務與保密義務。

14七日解除權之排除(重要)

本公司提供之服務為依客戶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,且屬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。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第 1 項但書及行政院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第 2 款、第 5 款規定,本類服務屬於合理例外情事,不適用七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之規定。本公司於此明確告知,客戶確認報價並支付訂金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。客戶之退費權利,依退費與取消政策辦理。

15條款變更

本公司得因法令變動或服務調整而修訂本條款,修訂後公告於本頁並更新「最後更新」日期。已簽署合約之專案,仍適用簽約當時之條款與合約約定。

16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17聯絡我們

凡圖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62073421)|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一段 49 號 5 樓|getvanture@gmail.com|https://getvanture.com